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档案法规;二、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征集、鉴定、整理、分类、编号、编制案卷目录工作;四、负责做好各类纸质、电子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利用、复印、销毁等工作;五、负责实物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六、负责档案库房和阅档室防火、防盗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认真做好查、借阅档案的登记、催缴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八、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