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档案统计、鉴定销毁制度

时间:2013-08-29浏览:2085设置

一、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真实反应档案工作的情况,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1.档案统计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档案材料利用效果统计、归档项目统计、档案立卷工作统计、库房档案数量统计、档案管理情况统计、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统计,对入库档案统计、库房温湿度统计和利用人的统计等。

    2.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及时、准确,要做到档案进出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仔细清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3.要认真、准确、全面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

    4.要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探索规律,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档案工作。

二、鉴定销毁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鉴定、销毁的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2.对已过期的档案必须经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写出报告,报请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党群、行政、教学等管理类档案由学院办公室、档案馆、及有关处室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4.会计档案由档案馆、财务处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5.对应销毁的档案,必须认真填写销毁清册。

    6.销毁各类档案必须慎重,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档案馆、保卫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7.销毁档案要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俩人监督销毁,不得卖给非《档案法》指定部门和个人。

    8.档案的销毁清册应列为永久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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