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照片档案整理操作规范

时间:2010-01-04浏览:1228设置

    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党委宣传部对归档数码照片档案的整理。
    1.操作内容(以2009年1月宣传部数码照片为例)
    (1)建立一个“2009年1月”文件夹,保存本月份数码照片;
    (2)将整理后的照片直接存入“2009年1月”文件夹;每张照片的文字说明作文件名,同一活动的不同照片以“文件名+数字序号”为文件名;
    (3)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的数码照片整理后向档案馆移交。
    2.照片技术要求
    (1)图像格式为JPEG或TIFF格式;
    (2)拍摄像素在300万像素以上。
    3.照片文件名编写说明
    (1)由题名、地点、人物三项组成;
    (2)文字简洁通顺,准确揭示照片内容。如有必要,应在题名后加括号,注明拍摄地点和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的姓名以及在照片中的位置,多人以逗号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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