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展厅接待管理办法(暂行)

时间:2019-06-03浏览:1074设置

为充分发挥学校展厅的教育宣传功能,以优质的服务向全校师生和国内外来宾展示我校发展历史和建设成就,进行爱国、爱校教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展厅参观接待对象和范围

展厅作为校园文化教育基地,免费为校内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开放。

二、展厅参观接待以团体参观接待为主。参观活动采取分类接待的办法。

1.来校检查、考察、访问、参观的各级领导、外宾参观展厅,由学校有关部门正式通知档案馆;

2.校内各二级单位组织的教工、学生、离退休人员、校友的团体参观,由本单位与档案馆联系后安排进行;

3.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只接待学校统一安排的团体参观。有关部门应在放假前将接待计划通知档案馆,以便档案馆做好值班、接待等工作安排。遇特殊情况,有关单位提出参观申请,由馆长批准后亦可安排接待。

三、无特殊情况,各单位的参观活动,至少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档案馆联系,确定参观人数、身份及参观准确时间,以便档案馆做好各项接待准备工作。预约电话:0371-86608628

四、各单位参观时由联系人负责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展厅参观接待登记表》,以保证展厅的安全和参观活动的正常进行,禁止在展厅举办任何非法集会活动。

五、参观者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举止文明,保持展厅安静、卫生,不得在展厅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六、学校展厅的卫生保洁、电气电路、供暖、应急疏散、安全防火工作等由后勤物业负责,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安全检查。

七、档案馆欢迎观众参观后留言,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服务。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轻工业大学展厅参观接待登记表.docx

      2.郑州轻工业大学展厅参观预约审批表.docx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