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档案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2020-05-28浏览:5462设置

1.档案馆目前只存有2017年(含)以前部分毕业生的个人档案,查询电话:0371-86608628;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请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371-86601155;在校生的个人档案业务请与所在学院联系

2.如确定档案在馆,请先与档案接收单位沟通确定接收方式,如需到馆提取,请携带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至科学校区档案馆现场办理;如需邮寄,请与档案馆联系,经确认身份后将调档函寄到档案馆,档案馆负责办理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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