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外借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2020-05-28浏览:7486设置

1.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需经所在单位、所借档案立卷部门、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

2.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归还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如在外借期间有涂改、伪造、损毁、丢失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档案馆工作人员实行谁受理的档案外借业务,则谁负责督促与催还所借出档案的制度;归还档案时,档案馆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核对所借阅档案,办理归还手续。

3.需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办理人校园卡或身份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档案借阅登记表”。

4.办理流程:

办理人先从档案馆网站下载“档案借阅登记表”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具公章档案馆现场办理。

附件:档案借阅登记表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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