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豫档发〔2024〕4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如有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请在申报前先办理项目延期申请再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2)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4.申报程序与时限
4月10日前,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请联系档案馆赵老师分配账号),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待推荐单位评审同意推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二、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验收和优秀成果奖励
(―)科技项目申报
1.选题范围
根据《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2.申报程序
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由档案馆向河南省档案局统一报送。
3.经费保障
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
4.材料报送
《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推荐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科技项目验收和优秀成果奖励
1.申报范围
(1)科技项目验收。按期完成的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并且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目标任务。
(2)优秀科技成果奖励。2023年底前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实践证明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后,可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
2.材料报送
(1)科技项目验收分为会议验收、结题2种,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会议验收由省档案局组织验收专家现场听取项目研究情况、观看演示、查阅资料,经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省档案局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结题须按照《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或研究论文及其他预期成果相关材料(一式3套装订成册),省档案局审查后予以确认,出具结题证明。
(2)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单位须填写《河南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4份),其中3份分别与成果研究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项目验收证明、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套。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4月24日前报送至科学校区档案馆102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7804@zzuli.edu.cn,文件名备注为立项/结题/优秀成果奖励+项目名称+申报人。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608627
附件3: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2024年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相关表格.zip
档案馆
2024年4月2日